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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581332520J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丽(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天津市汇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商贸中心)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25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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