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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维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5746675717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丽(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天津市消防安全 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该小区地下车库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部分消防水带、水枪丢失,喷淋系统预作用装置控制盘处于断电状态,部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根据《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叁 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3.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27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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