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院:强化行政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10月16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宁夏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全区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发布介绍10件相关案例,并现场答记者问。
发布会介绍,作为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使命任务。今年年初,自治区检察院将行政检察部门单独设立,增强行政检察工作活力,提振“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并于9月24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区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围绕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企行政检察案件112件,提出检察建议96件。办案中,检察机关主动依职权对涉企行政案件进行梳理,在对案件监督的同时,关注企业实际困难,积极联络行政机关、法院共同对涉诉企业给予救助,引导企业走出困境,同时加强涉企社会信用行政检察监督,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持续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途径解决企业正当诉求。
守护民生民利,充分运用行政检察职能,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交通安全、婚姻登记、社保、住建等热点领域,积极开展涉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行政监督,强化对工伤领域案件监督,聚焦涉民生民利“小案”,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1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民生行政检察案件1256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大数据监督协作沟通,建立线索移送、数据共享、社会治理协作配合机制,利用大数据检察监督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能力,提高行政机关治理水平。聚焦案件办理,深入开展交流会商,探索统一执法司法认识,提高司法执法工作效率。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与行政部门积极沟通协商,探索问题原因、预防方法、解决路径,共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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