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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按时年报 积累良好信用

发布时间:2025-04-27 | 来源:天津日报 | 专栏: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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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商办企,信用为基。年度报告公示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关乎自身信用形象。2025年6月30日截止日期渐近,各经营主体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4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一、履行年报责任,积累良好信用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可以直接反映企业的生存状态、活跃程度,通过年报公示,市场交易伙伴能够及时全面了解企业相关信息及经营状态,更加准确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进而降低市场行为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和交易成本。依法按时年报,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在企业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能够获得更多机会和优势,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投资者和消费者。因此,年报不仅是经营主体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企业展示实力、积累信用、获取政策支持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帮助企业塑造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助力长远发展,对于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服务便捷升级,年报更加省力

  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让年报“集成办”“零跑动”。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推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在我市落实落地,通过进一步整合年报填报事项、优化年报报送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互认,为企业提供“集成办”“零跑动”便捷年报服务。

  企业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企业数据填报入口,“一站式”完成市场监管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统计信息、社保信息、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共8个年报事项的填报,切实减少企业数据的“多头填”“重复填”,助力企业提升数据填报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选择“多报合一”,让企业年报再提速。企业在填报市场监管年报的资产状况信息时,可根据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多报合一”方式进行填写。选择“多报合一”的企业,无需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只需选择是否公示,保存页面后,即可提交年报。企业在税务部门填报年度财务报表后,系统会自动将相关数据于次日代入资产状况信息。如需对代入后的资产状况信息进行修改,请从数据源头修改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系统于次日进行重新代入。

  个体工商户手机端“一键年报”,简单又便捷。个体工商户手机端“一键年报”功能已上线,进一步提升年报的简易度与便利度。“一键年报”路径:关注“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选择“在线服务”后,点击“个体年报”;登录个体工商户年报系统;系统自动代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直接提交年报。如您未完成上一年度年报或需对代入信息进行修改,请在电脑端年报系统进行填报。

  三、逾期未报失信,抓紧修复信用

  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等规定,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为促进经营主体合规建设,鼓励失信主体及时修复信用,市场监管部门打造了列异修复“一口受理、全程网办”机制。经营主体可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申请入口”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同时,为便利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已上线个体工商户网上补报年报后关联提示信用修复功能,通过联动机制促进个体工商户尽快修复信用。

天津日报 |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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