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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信用融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 来源:信用东丽 | 专栏: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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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天津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挖掘信用数据价值,充分展示我市信用融资的创新成果与实践成效,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先进经验,引导金融资源精准、高效配置,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市税务局共同组织开展“天津市信用融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展示成果,推广宣传。发掘并推广天津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以下统称“信贷机构”)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创新信用融资产品、优化融资服务模式、破解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涉农主体融资难题等方面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

(二)促进交流,深化应用。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推动信用信息,特别是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更广范围、更深层次融合应用,激发金融科技创新活力。

(三)优化服务,精准赋能。引导信贷机构更加精准服务国家战略导向和本市重点发展领域,提升信用融资的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二、征集范围

在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涉及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单位。

三、征集内容

案例需围绕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制造业升级、“三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中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重点征集金融机构深度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在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效率、有效管控风险等方面,为解决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问题,地方金融组织依托信用手段为特定领域或群体提供特色化、普惠性融资支持所取得的有创新性、实效性、可复制性的典型案例。

四、活动安排

(一)发布征集。2025年10月,通过印发方案、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合作媒体等渠道发布案例征集通知,明确征集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时间节点。

(二)案例报送。2025年11月30日前,各信贷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内部案例筛选,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案例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作为案例推荐单位,将与本地区、本系统合作的案例或将本地区、本系统信用信息用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的案例,与相关机构共同申报。

(三)案例评审。2025年12月,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按照信用信息应用深度、产品服务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可复制推广性等标准,对报送案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四)案例推广。2026年1月,发布“天津市信用融资典型案例”名单及案例选编。通过中央及我市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各报送单位需填写《天津市信用融资典型案例申报表》(多案例报送的,一案例一表)。选送案例应当包括案例简介及成效、服务(创新)亮点、复制推广意义等,案例内容控制在1500字以内,可配1-2张高清宣传图片,鼓励同步报送视频、PPT等多媒体宣传材料,以便宣传展示。

(二)报送方式。各报送单位将申报表及其他材料的电子版(盖章扫描件+Word可编辑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jzxzhglb@tjzhengxin.com,文件名及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案例征集+信贷机构全称+案例名称”。

信用东丽 |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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