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天津市:大学生贷款要警惕!三人因诈骗大学生获刑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6

天津北方网讯:“大学生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不用还……”三名被告人用拙劣的谎言和金钱诱惑在校大学生办理贷款,骗取数额巨大的钱财。近日,三人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三名被告人事先预谋,由被告人王某、李某负责联系大学生,并编造以学生名义办理购买手机分期贷款业务无需偿还贷款,且不破坏个人征信记录,并给予相应好处费的虚假事实,诱骗在校大学生办理贷款。被告人张某负责安排“上钩”的大学生办理分期贷款、消费贷、大学生名校贷等五花八门的贷款业务。

经查,三名被告人分别诱骗四名大学生在南开区某些电子产品商户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和消费贷,同时通过手机网上操作,在5家贷款公司分别办理贷款业务。王某、李某负责将被害人分期贷款所得手机变卖,将消费贷及大学生名校贷提现,所得赃款除少量给予大学生报酬之外,其余全部分赃。四名大学生共计被诈骗14万余元,三被告人将骗取来的钱财全部挥霍。

4名大学生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将三名被告人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的家属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之手段,骗取在校学生钱款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于共同犯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三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