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政务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27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

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市司法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10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效能,确保市、区司法局不折不扣地完成2017年内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00%覆盖的硬指标、硬任务,现就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主要范围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仲裁机构登记五个行业。2016年,市司法局下发通知提出建立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部署,明确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要求。“一单、两库”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一)进一步完善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抽查事项清单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项目,重新梳理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抽查事项清单,于5月19日前将法律服务抽查事项清单报送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审核通过后由市司法局和各区司法局分别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单位各部门要掌握所监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变更检查对象名录库。调整后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及时在本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备案。

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遵守具体操作规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迅速展开抽查工作。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领域、本地区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影响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正常执业。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领域要重点进行督查、加大检查力度,对信誉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率。

(二)创新执法检查方式

对因工作需要,检查人员调离执法岗位的,及时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整合执法检查力量,执法检查人员以有关法律服务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为主,吸收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制造“生脸铁面”的检查效果,充分保证执法行为的严肃性。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运用好行政执法设备,每次在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明确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负责抽查工作,填写《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双随机”抽查执法记录表》,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

(三)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每次抽查结果,按规定推送至本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把检查结果纳入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档案,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由有处罚权的部门实施处理,并将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在5日内报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备案。对一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随机抽查事项,要稳妥把握,可以合理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三、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效能,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区司法局要将所属区政府和市司法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要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取得成效。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15日前将责任人和联系人名单报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备案。

(二)从严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吸取《司法部关于山西省司法厅严肃查处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法违规案件情况的通报》、《司法部关于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等的经验教训,坚持全面从严管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让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持续规范执业活动,净化执业环境,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

(三)定期通报,做好效果评估

市司法局把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对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中。各单位各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市司法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力争11月末完成全部监管任务。市司法局将从严管理,适时将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度、优秀典型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本通知下发前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的各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继续有效,各单位各部门于年底前将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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