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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服务型执法助企减负增效

发布时间:2024-11-29 | 来源:信用天津 | 专栏: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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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动行政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在环保电价专项执法工作中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开创公正执法有深度、规范执法有精度、文明执法有温度的新局面。

近年来,执法总队持续开展环保电价专项执法工作。天津市现有燃煤发电企业15家,环保电价政策执行以来,燃煤发电企业受处罚次数总计达108次。按照环保电价政策要求,对于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需以行政处罚方式予以没收,虽然企业均不存在主观故意行为,但处罚信息的公示和留档使企业信用受损,给企业在商业贷款、税收优惠、人才吸纳等方面带来了不利影响。

“为了减轻燃煤发电企业负担,推动燃煤发电企业更好地创造社会价值,今年执法总队创新探索服务型执法模式。”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提出解决方案——对没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的燃煤发电企业,通过下发《提醒敦促函》的方式敦促企业主动上缴环保电价款,不形成行政处罚案件。

不以行政处罚方式没收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是执法总队在全国首创的服务型执法新模式。在各地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执法总队先行先试、大胆突破。今年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的《燃煤发电企业环保电价款亟须改变原有结算和处罚方式》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标志着环保电价执法检查新路径的正式建立。

这一执法方式的变革和创新助企减负、赋能发展,以柔性执法有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燃煤发电企业中反响强烈。14家企业联合发出感谢信,并建议将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先行先试的好做法推广至全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不断“上新”行政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宽松的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公众和经营主体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信用天津 |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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