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赋能 规范护航:沈阳市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会计人员诚信长效机制,沈阳市财政局稳步推进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以“科技赋能、制度护航、常态监管、示范引领”为核心举措,实现会计人员信用状况动态记录、精准画像,有效激发会计行业诚信自律内生动力,为全市会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诚信基石,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科技赋能,搭建信用管理新平台。联合专业技术团队,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平台,整合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执业记录、奖惩信息、继续教育等多维度数据,实现信用信息采集、智能评分、动态更新。自今年4月试运行以来,平台累计登录600余人次,经统计,信用评价A+等级占比12%、A等级占比41%,系统整体流程运转顺畅、运行平稳,标志着我市会计人员信用管理工作迈入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全新阶段。二是制度护航,规范评价工作全流程。牵头制定会计人员信用评价规范工作指引,目前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指引共分为应用范畴、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细则和应用场景5个部分,设置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三大类评价指标,细化25条评分标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7个等级。该指引进一步明晰了评价工作流程、细化了评价标准,为评价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真正让信用评价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常态监管,提升执业能力高素养。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对信用评价结果进行科学量化分析,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会计人员推行差异化、精细化监管模式,对信用等级A类及以上的会计人员,在职业发展和荣誉评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信用等级B类及以下的会计人员,强化针对性教育培训,帮助补齐能力短板,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构建起“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行业管理新机制,有效提升了行业监管效能。四是示范引领,彰显行业诚信新风尚。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信用评价工作经验,试点单位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信用评价相关政策,引导广大会计人员自觉恪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目前,会计人员诚信履职、依规从业的意识不断增强,行业诚信氛围持续浓厚。此次试点工作为全市会计行业规范化、法治化、信用化发展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彰显。
下一步,沈阳市财政局将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推动信用评价覆盖全市各类会计人员,加大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力度,全力打造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持续以信用赋能行业提质,以规范护航会计发展,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坚实财会力量。
请进行滑动验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