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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改革局四项措施开展失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4 | 来源:信用中国(云南) | 专栏:失信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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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市发展改革局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与依法监管、联合惩戒相结合,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失信企业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加强信用修复。按照“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楚雄市行政处罚机关在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满足最短公示期后及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给予修复,做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能修尽修、应修全修”,切实提高全市信用修复率。2024年1—8月,共修复5家企业35条失信信息。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对被列入“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9家企业,建立专项治理台账,克期完成治理整改。将失信主体失信原因、失信次数、修复方案、整改进度等失信信息建成工作台账,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整改。

三是召开现场会议。选取1家公司作为治理示范单位,召开楚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现场推进会议,要求治理对象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努力筹措资金偿还项目欠款,及时做好信用修复。

四是签订整改承诺书。要求本年度9家失信单位分别与市属行业监管部门签订《楚雄市失信单位整改承诺书》,并承诺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按期退出治理台账。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发展改革局将督促行业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治理对象整改情况,及时指导帮助失信企业,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争取尽早退出治理台账清单。同时,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严惩,增强法律法规权威性,确保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践诺的良好风尚。

信用中国(云南)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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