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数字信用体系赋能消费升级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数字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数字化升级,通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而形成,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识别经济主体信用,是建立在网络基础之上、由人际信用、制度信用和技术信用共同构成的综合体,是新时代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创新,正逐步成为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025年,中国经济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被摆在了政府工作任务的首位,凸显了消费对于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当前正在全国实施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强调通过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以及丰富消费场景,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新型数字信用体系的构建,可对消费行为、模式和结构等均产生深远影响,为扩大内需与消费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一 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第一,增强消费意愿。数字信用体系通过评估消费者的信用状况,为信用良好的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消费信贷支持以及更为灵活的支付方式,如“先买后付”等,使消费者能够基于自身信用提前进行消费,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实际购买力,进而增强了消费意愿。
第二,提升消费信心。数字信用的画像、评分等服务,能够让消费者清晰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记录会增强其消费信心。同时,商家也可依据数字信用信息更为准确地了解消费者的信用状况和消费能力,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二 对消费模式的影响
第一,创新消费支付方式。数字信用催生了如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数字信用支付产品,这些产品基于消费者的信用数据提供小额信贷服务,使消费者可以在一定额度内先消费后付款,丰富了消费支付的选择,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支付需求和消费偏好。
第二,推动信用消费模式发展。除上述支付方式的创新外,数字信用还推动了诸如信用租、信用购等信用消费模式的兴起。例如,在租房、租车等场景中,消费者凭借良好的数字信用可以免押金使用服务,降低了消费门槛和成本,提高了消费的便捷性和效率。
第三,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数字信用平台通过整合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实现信用数据的共享与互通,使得消费者在线上线下消费时均能享受到便捷的信用服务。例如,一些线下商家与数字信用平台合作,推出扫码支付、信用积分抵扣等优惠活动,吸引了更多消费者到店消费,促进了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
三 对消费结构的影响
第一,扩大消费规模。数字信用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使更多消费者能够获得消费信贷支持,从而扩大了消费规模。尤其是那些原本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进行大额消费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数字信用贷款来满足对家电、汽车、住房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推动了消费升级。
第二,优化消费结构。数字信用对不同消费领域的促进作用存在差异,相对而言,其对教育文娱、衣着、医疗保健等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促进作用更为显著。这有助于引导居民消费结构向更高层次转变,推动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消费品质。
第三,促进消费公平。数字信用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更为精准地评估消费者的信用风险,从而为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地域的消费者提供更为公平合理的消费信贷机会。这有助于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消费差距,促进消费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使更多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数字信用带来的消费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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