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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推行新注册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 保障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30 | 来源:东丽区政府网 | 专栏: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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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按照《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试点推行新注册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更好服务和保障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目标
  《方案》旨在强调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引导经营主体走出“不违法即合规”的误区。优化监督治理方式,在经营主体注册时实行“1+N”告知制度,量体裁衣制定高效贴合生产经营实际的合规引导告知内容,进一步释放监管效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
  三、告知内容
  包含“1”和“N”两部分。“1”为通用告知内容,主要包括经营主体合规的概念、合规风险、合规经营的必要性及实现办法等;“N”为新注册经营主体业务范围内高频事项合规告知库,主要结合具体行业领域特征制定,共梳理出65项合规引导告知内容,首批推出6项,涉及建筑业、食品经营、医疗、财务、民办教育,之后结合经营主体发展实际需要持续进行补充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实施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梳理各自监管领域的提示内容,及时报送牵头单位审定。提示内容制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同时为经营主体提供合规经营方面的问题解答、要素指导和必要的法治支持。
  二是拓宽宣传路径增强宣传效果。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效果,坚持面向工作人员、面向经营主体,坚持线上发送与线下送达相结合、方案宣传与政策培训相结合、合规引导告知与注册审批相结合、告知内容与经营主体所属领域相结合,让合规经营成为市场参与者的必修课。
  三是监督检查与合规引育并举。坚持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前置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服务新注册经营主体合法守规经营,将合规引导告知贯穿于企业走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专项行动的始终。重视普及信用监管规范要求的意义,将合规引导告知与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品牌”意识有机融合,注重帮助经营主体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以职能监督、社会监督激发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四是科学研判适时调整升级。立足实际适时升级调整合规引导告知内容。正确分析我区经济发展态势,相关单位主动参与到提示内容的审核与制定过程中,不断完善“1”,将更重要、更具代表性的告知内容纳入“通用告知”;持续充实“N”,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批次完善“告知事项库”。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该工作举措是帮助经营主体真正树立合规理念、实现合规经营的重要路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效果的服务意识。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经营主体合规建设是其内控机制的重大变革,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管任务,制定相应的合规引导告知提示,确保为企业提供可操作性强、具体管用的告知内容。三是强化跟进指导。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调研走访,对经营主体实施合规经营的情况进行服务指导;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跟踪落实,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等工作对经营主体进行合规性提示。

东丽区政府网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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