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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名单管理办法》),对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管理予以规范。《名单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专利领域联合惩戒工作落地实施的重要举措。 制定背景 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深化“蓝天”行动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六个方面部署各地组织开展2020年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明确,健全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持续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了行政保护相关制度,新增了诚信原则等内容,以进一步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 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方面,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法在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了行政保护相关制度,新增了诚信原则等内容,以进一步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 在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方面,新法新增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对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行“谁列入、谁负责”。 根据《管理办法》,联合惩戒对象为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
记者今天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5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2020年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通知提出,健全专利、商标代理信用档案,推进信用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该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决策部署,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根据通知要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须在